強化責任落實教師工資“不低于”政策
http://www.dtrtvu.com2022年01月13日 09:44教育裝備網
近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向各省(市、區)發出提醒函,要求各地切實抓好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簡稱“不低于”)落實工作,在發放2021年年終獎勵性補貼及安排2022年度財政預算時,確保“不低于”持續落實落地。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問題。早在1994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就提出:“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或者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201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提出“各級人民政府保障教師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改善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對教師的待遇權利在法律上進一步完善。201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重點強調“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同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調整優化結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意見》提出,力爭用三年時間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待遇問題。2020年,經各方共同努力,全國所有縣(市、區)均實現“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政策目標。2022年初,面對我國經濟下行壓力大、減稅降費、財力和現金保障能力弱化的現狀,黨中央、國務院再次強調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不低于”政策落實到位,真正體現了“教師的特別重要地位”以及“教師是教育發展的第一資源”的價值追求。
那么,如何持續發力,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不低于”政策真正落實到位呢?
一是進一步強化省級統籌。近年來我國公共服務支出不斷加大,不少縣(區)級政府財力緊張,轉移支付資金難以滿足實際需求。縣(區)級財力不足是當前落實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不低于”政策面臨的現實困難和嚴峻挑戰。因此,要建立省級政府統籌的義務教育教師工資保障機制,進一步強化省級政府的統籌職責,明確省以下各級政府的經費分擔責任,落實中央安排的轉移支付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資金投入,保證同一省域內的同一地區、同一縣域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大致相同。省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傾斜力度,采取專項轉移支付的形式,減輕財力比較薄弱縣(區)的教育財政壓力,依法保證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按時足額到位。
二是進一步強化縣(區)政府責任。目前我國實行“以縣為主”的教育財政管理體制,縣(區)級政府負責人是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不低于”政策持續落實的第一責任人。《關于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保證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一般不低于4%,確保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減,確保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減。為此,要明確要求縣(區)級政府負責人認真履行教育職責,要不折不扣地執行這一政策,將新增財政經費主要用于教育經費支出,將新增教育經費優先用于縣(區)義務教育教師工資經費支出。
三是進一步強化財政預算管理。縣(區)級政府建立健全動態調整機制,落實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與公務員的基本工資、津貼、獎金同步調整的聯動機制,在核定公務員津補貼的時候,同一時間考慮義務教育教師,實現與公務員津補貼同幅度以及同標準增長。要強化財政預算公開,將“保工資”置于財政預算編制和現金支出的首位,通過依法組織收入、調優支出結構、盤活存量資金、壓縮一般支出、突出績效管理等措施進一步加強財政預算管理,把有限的資金用到“刀刃”上,確保兜牢“三保”特別是“保工資”底線,并優先解決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所需經費。
四是進一步強化督導責任。《教育督導問責辦法》明確將“待遇保障”納入教育督導范圍,并對“教育督導發現的問題整改不力、推諉扯皮、不作為或沒有完成整改落實任務”的情況給予問責。為此,要強化對黨政“一把手”教育履責的考核,不給任何地區和個人討價還價的余地,嚴格按時間節點要求通報各地的具體落實情況,對問題嚴重的地方實行掛牌督導,對落實不到位的縣(區)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領導嚴肅追責問責。
(作者系華中師范大學副教授)
責任編輯:董曉娟
本文鏈接: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