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工委 教育廳關于全面開展民辦學校規范辦學防范化解風險專項行動的通知
http://www.dtrtvu.com2019年03月20日 10:49教育裝備網
各市、縣(區)教育局,教育廳廳機關各處室,各民辦高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民辦學校規范辦學防范化解風險專項行動的通知》(教發廳函〔2019〕33號)要求,現就全區內開展民辦學校規范辦學防范化解風險專項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堅持底線思維著力化解重大風險專題研討班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石泰峰書記在全區領導干部堅持底線思維著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專題學習班上的講話要求,平穩有序推進民辦教育分類管理改革,全面排查我區民辦學校規范辦學存在的風險隱患,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主動防范、有效化解各項風險挑戰,規范民辦教育發展,維護教育和諧、穩定、發展的良好局面。
二、專項行動時間及范圍
時間:2019年3月初至9月底。
范圍:各級各類民辦學校(包括民辦高校、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民辦中小學校、民辦幼兒園及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
三、專項行動內容
(一)民辦學校黨建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情況。重點從黨組織建設有關內容納入學校章程情況,黨組織設置情況,學校管理層和黨組織班子“雙向進入、交叉任職”情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況,黨組織在學校重大事項決策、監督、執行各環節發揮作用以及民辦學校意識形態管控情況等方面進行排查。
(二)民辦學校舉辦者資質。重點對民辦學校舉辦者的法人資格和民辦學校擅自變更舉辦者行為等方面進行排查。
(三)民辦學校法人財產權落實、財務管理情況。重點對民辦學校舉辦者投入學校的資產、國有資產、受贈財產以及辦學積累等法人財產權落實情況,舉辦者侵占、挪用、抽逃學校財產情況,民辦學校租用、使用國有資產情況,利用國家財政性經費和非閑置國有資產辦學情況,會計制度依法依規建立情況,財政性經費管理使用情況,非法集資情況等方面進行排查。
(四)民辦學校學費收取使用情況。重點對民辦學校收費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票據、收費使用情況等方面進行排查。
(五)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情況。重點對民辦學校招生規模、招生對象、招生范圍、招生方式、錄取過程、招生宣傳等方面進行排查。
(六)民辦學校學籍管理情況。重點對民辦學校人籍分離、空掛學籍、虛假信息建立學籍情況及教育部門學籍管理等方面進行排查。
(七)民辦學校校園安全管理情況。重點對民辦學校校園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建設,校舍抗震設防,消防安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機制、應急預案建立等方面進行排查。
(七)民辦學校教職工管理情況。重點對民辦學校教師任職資格、勞動合同簽訂情況、遵守“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情況等方面進行排查。
(八)民辦學校參加年檢及年檢發現問題整改情況。重點對民辦學校按規定提交年檢報告、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以及教育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情況,年檢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等方面進行排查。
(九)政府有關部門主動作為,履行監管職責情況等。重點對民辦學校設置審批、管理制度建立、日常監管、年檢工作開展情況等方面進行排查。
四、專項行動安排
(一)第一階段:全面排查階段(3月15日至4月10日)。各市、縣(區)教育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摸排所管民辦學校辦學情況。民辦高校由本校黨委書記負責組織專門人員進行排查。非學歷高等教育培訓機構由所在地級市教育局進行排查。各地、各民辦高校要針對排查出的問題,逐一建立臺賬(見附件)。
(二)第二階段:全面整改階段(4月11日至5月31日)。各市、縣(區)教育部門針對查找出的問題制定防范化解措施,并進行全面整改。教育廳針對各地摸排的典型案例和重點問題進行風險研判并組織重點調研,指導各地落實整改措施。
(三)第三階段:督查驗收階段(6月1日至6月30日)。教育廳對各市、縣(區)及民辦高校排查出的問題進行分類匯總,分送各職能處室進行督查驗收,確保整改到位。
(四)第四階段:重點防范階段(7月1日至9月30日)。各市、縣(區)教育部門、教育廳機關各處室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重點做好民辦學校招生、收費等環節監管,堅決杜絕違法違規問題發生。
五、有關要求
(一)夯實責任,統籌部署。開展民辦學校規范辦學防范化解風險專項行動,是引導民辦學校有序規范辦學的重要舉措,事關民辦教育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各市、縣(區)教育部門、各民辦高校、教育廳機關各處室要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擔當作為、守土盡責,切實加強對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分析研判本地區民辦學校辦學風險,查找薄弱環節,找準問題癥結,落實監管責任,完善制度措施,建立長效機制。
(二)分層推進,全面覆蓋。各市、縣(區)教育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主管的各級各類民辦學校開展地毯式摸排。各地級市教育部門除做好所管民辦學校摸排外,還要組織對所轄縣(區)摸排工作進行重點指導,確保摸排全覆蓋、無死角。
(三)邊查邊改,以查促改。各市、縣(區)教育部門,教育廳機關各處室要在專項行動過程中,指導民辦學校及時整改,以整改促發展。對摸排出的問題和風險,要逐項建立臺賬,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和責任單位。對重大風險和嚴重問題要掛牌督辦、跟蹤督查、一盯到底,用釘釘子的精神,確保專項行動工作落到實處。
(四)建章立制,懲防并舉。建立成果運用機制,對摸排出的重大問題、薄弱環節和監管漏洞,要逐項分析成因,制定完善制度,建立風險防范機制。嚴格責任追究制度,教育廳對履行監管責任不力,發生風險的市、縣(區)主管人員和主要負責人上報有關部門依規依紀嚴肅追責問責。
請各市、縣(區)教育局、各民辦高校于2019年4月10日前將排查工作總結及臺賬(紙質版、電子版)報送教育廳。5月份開始,每月10日前報送一次問題整改情況和問題銷號清單,對發現的重大問題按程序及時報送教育廳。同時,要建立健全信息報送機制,對本地區開展民辦學校規范辦學防范化解風險專項行動好的經驗和做法以信息或簡報形式及時報送教育廳在全區進行推廣,教育廳匯總編輯各地、各校信息后上報教育部。
聯系人:高寶玉
聯系電話:0951—5559070,傳真5559069
電子郵箱:94527749@qq.com
附件:全區民辦學校規范辦學防范化解風險排查臺賬樣表
自治區教育廳
2019年3月14日
附件:
全區民辦學校規范辦學防范化解風險排查臺賬樣表
填報單位: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序號 |
風險隱患點 |
防范化解措施 |
責任領導 |
整改完成時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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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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