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鄉村小規模學校建設與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
http://www.dtrtvu.com2019年01月16日 10:29教育裝備網
閩教基〔2018〕104號
各市、縣(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27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閩政〔2017〕47號)和我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關于全面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教發〔2018〕111號)精神,進一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深入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現就做好鄉村小規模學校建設與評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的教育方針,辦好每一所學校,讓每一個孩子都受到良好的教育。以破解鄉村小規模學校發展瓶頸為重點,堅持義務教育“以縣為主”,加強市級統籌,建立健全鄉村小規模學校發展責任制,不斷改善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條件,提高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水平,讓鄉村孩子在家門口接受有質量的教育,為實現教育公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2019年秋季開學前,力爭全省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條件達到省定基本辦學標準。到2020年,全省鄉村小規模學校布局更加合理,標準化建設水平、管理水平顯著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實現優質教育資源的便捷共享;學校內涵建設得到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教育質量全面改善,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基本實現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目標。
三、工作對象
全省所有鄉村小規模學校(在校生不足100人的鄉村小學和教學點)。超過100人的教學點按照完全小學標準進行建設和管理。
四、建設與評估標準
我廳制定《福建省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標準》(見附件),內容包括“總則,學校設置、選址、用地,校舍、設施、教育技術裝備、教育教學、教師隊伍、經費保障、附則”,共八章四十三條。各設區市可在保證基本辦學要求、師生安全的前提下,制訂符合區域實際的評估標準,報經我廳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
五、評估認定程序
鄉村小規模學校的建設與評估,由各縣(市、區)教育局負責自查及申報,設區市教育局組織材料審核、實地抽查確認。各設區市制定并公布本地評估方案后,各小規模學校根據評估標準進行自查和測評,形成自評報告,自評達到評估標準的向縣(市、區)教育局提出評估申請,由縣(市、區)教育局審核、評估,經評估認定達到合格標準的報設區市教育局。設區市教育局在對縣(市、區)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查通過后,組織人員對申報學校進行實地抽查。根據目前鄉村小規模學校的數量,各設區市實地抽查比例具體為:廈門、平潭100%,福州、泉州、莆田不低于50%,三明不低于40%,漳州、龍巖、寧德不低于30%,南平不低于20%。經評估認定達到合格標準的,由設區市教育局確認其為“鄉村小規模標準化學校”,評估結果報我廳基礎教育處備案。各地可將此項工作與“義務教育管理標準化學校”評估結合進行。近三年市級已組織開展鄉村小規模學校建設與評估工作的,可簡化程序,用好原有評估結果。
各設區市應在2019年1月底前制定評估工作方案。各縣(市、區)應于6月底前完成自查、自評,市級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材料審核、實地抽查、公布名單等評估認定工作。我廳適時進行縣市評估調研指導。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把鄉村小規模學校建設與發展擺在重要位置,及時研究解決小規模學校發展面臨的困難問題和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各市、縣(區)要成立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把準方向,精準定位,根據本區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整體規劃,有步驟、分階段地開展鄉村小規模學校建設和評估,確保所有鄉村小規模學校建設目標按期實現。
(二)加強宣傳督查。辦好鄉村小規模學校是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加快教育現代化的重要任務,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基本要求,是打贏教育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有力舉措,各市、縣(區)要切實強化宣傳,充分運用電視、網絡等渠道加大宣傳力度,切實讓小規模學校的群眾、老師、家長、學生感到有獲得、有受益。要把鄉村小規模學校的建設、督導、評估與目前正在開展的“兩項督導”“教育強縣”“優質均衡發展”結合起來,切實抓緊抓好,推進縣域教育工作健康、持續、協調發展。
福建省教育廳
2018年12月28日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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