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平臺建設化解校外培訓機構資金使用風險
http://www.dtrtvu.com2023年12月06日 10:28教育裝備網
日前,教育部在山東青島召開首次全國校外培訓行政執法工作現場會。會議強調,要依法規范校外培訓行業秩序,推動誠實守信合法經營,堅決打擊“劣幣驅逐良幣”,使校外培訓回歸“良心的行業”。要依法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嚴肅查處違法培訓行為,特別是培訓機構“退費難”“卷款跑路”行為,以執法的“冷刃”,讓人民群眾感受到被保護的“溫暖”。
“雙減”政策落地兩年多來,校外培訓活動漸入法治軌道,與校外培訓機構相關的財務監管和行政執法制度設計也日益完善。今年3月,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校外培訓機構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圍繞校外培訓機構的全生命周期建立起全鏈條財務管理制度,對其資金使用、經濟活動風險防范等方面作出細致規定。7月,教育部推動的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正式上線,并有專門板塊針對校外培訓預收費業務。10月,《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正式實施,對培訓機構的收費價格、收費行為、預收費管理等作出明確規定。
在“雙減”政策深入實施的背景下,消除培訓機構“退費難”和“卷款跑路”等風險是相關部門需要啃下的一塊“硬骨頭”。校外培訓機構存在資金使用風險的部分原因在于其財務監管制度中的疏漏。對此,正本清源之道在于完善校外培訓機構財務監管制度,將培訓機構的資金管理活動與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進行打通,實現對其資金流的規范管理。
具體而言,各地區可依托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推動資質齊全的校外培訓機構全面入駐平臺,將其財務活動中的合同訂立、課程繳費、資金管理及退費手續等關鍵環節納入平臺監管范圍。
在合同訂立方面,應推廣《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的適用范圍,從保障消費者權益的角度出發,在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確培訓收費、退費規則、退費方式和違約責任等合理事項,避免霸王條款等不合理事項。
在資金監管方面,預收費監管是規范培訓機構資金使用的重要環節。應采用銀行托管和風險保證金等方式實施專戶監管,杜絕機構舉辦者抽逃出資、轉嫁債務和挪用占用資金等違規行為,以防止由于機構資金鏈斷裂所引發的一系列資金使用風險。同時可以通過跨部門合作,將培訓機構的其他財務信息與監管服務平臺打通,以實現對培訓機構資金流的全過程監控。
在“白名單”建設方面,應加強宣傳推廣引導家長優先選擇納入平臺監管的培訓機構,并進一步完善本地區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從源頭上降低培訓服務所存在的資金風險。白名單的入圍條件應包括辦學資質、財務制度、日常管理、培訓內容等與培訓機構資金風險高度相關的內容,確保入圍機構屬于運營規范、財務風險較低的合規機構。
在協同機制方面,監管服務平臺建設和“白名單”制度的有效運行離不開各地跨部門有效協同。對此應健全校外培訓執法體系,完善“雙減”工作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制度,完善教育行政和市場監管等多部門間的聯合執法機制,實現各部門信息平臺的銜接乃至打通,探索形成更為有效的資金風險監管協同機制,凝聚多部門力量形成執法合力。
(作者系華南師范大學基礎教育治理與創新研究中心副教授)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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